金华市第五医院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废物委托代处置询价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对金华市第五医院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废物委托代处置项目进行公开询,欢迎浙江省内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有从事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资质证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承诺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安全规范,符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耗材。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2.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2地点:晟元大厦4楼 金华市第五医院信息后勤保障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     13735762345 

2.3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回收相关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联系人电话号码,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2.4报名截止时间:2024226日下午1630前

2.5请携带询价资料参加会议。(具体询价时间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签到的单位视为放弃

三、询价项目:金华市第五医院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化学性废物委托代处置项目

四、委托代处置项目关内容:

4.1固体医疗危险废物:指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感染性、病理性、药物性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2化学性废物:指二甲苯、乙醇、甲醛废污泥活性炭

4.3固体医疗危险废物代处置报价   /床日(实际使用床位数)、   /人次(实际实际门诊人次),

化学性废物代处置报价   /吨(实际产生数)。

4.3在询价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4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

 五、提交材料(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另单独做报价单加盖单位红章:

1、资格文件包括(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投标项目名称及具体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见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金华市第五医院: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院组织的询价事宜,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日期:

2.公司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金华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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