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政策解读

 

金华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金华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8号)、《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22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金华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的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21115日至1220日。

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

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1.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211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变更:一是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二是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三是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2.居民医保不选择银行代扣人员请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办税服务窗口,在缴费时同步进行变更及缴费。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六、特别提醒

1.“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医保(61520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200/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400 0579 222    82302960(婺城区)  

82176239(金义新区)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2309028(婺城区局) 83200333(金义新区局)

82468263(开发区局)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

住院待遇(一个医保年度内起付线至最高限额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起付线:三甲医院1200元,三乙医院10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800元,基层卫生院500元,市外医院1500元)

门诊待遇

最高限额(万元)

三级医院

二级及以下医院

基层卫生院

普通门诊

慢性病种

特殊病种

二档

2050

30

85%

88%

95%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0%

最高限额3000

报销比例80%,限额5000元,两个及以上病种限额7500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5%

三档

615

20

75%

80%

90%

最高限额1500

报销比例60%,限额2000元,两个及以上病种限额3000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

 

 

 

 


















         大病保险及“金惠保”待遇一览表



缴费档次

2022年起付线(万元)

报销比例(%

报销最高限额(万元)

报销范围

未缴纳或缴纳1份、2份、3份未满三年

2.2

75767778

40

合规医疗费用

连续选缴1份满3

2.2

76

60

1、合规医疗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

3、罕见病用药个人自负费用

4、原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

连续选缴2份满3

1.1

80

80

连续选缴3份满3

0.6

85

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