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因岗位变动等原因,特对原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人员名单(11人)

主任委员 :王剑光

副主任委员:朱超范

  员: 林俊宏、乔松、程文元、楼美阳、丰云峰、黄国政、方笋玉、钟原

秘  书:陈文颖(兼)

二、主要职责

()主任委员职责

1.负责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提名。

2.确定本委员各级人员职责。

3.签发本委员会的各类文件。

4.听取委员汇报工作并给予指导。

()副主任委员职责

1.协助主任委员完成以上工作。

2.主任委员不在时,代理履行其职责。

()委员职责:

1.对提交审查的研究项目进行充分审查,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对研究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2.对伦理委员会记录进行保密。

 3.积极参加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和生物研究的继续教育。

(四)秘书职责:

  (1)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主任委员报告。

  (2)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

  (3)定期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安排1-2次伦理委员会会议,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金华市第五医院

202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