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五医院迁建项目施工用水接水工程询价公告

根据我院迁建工作安排,近期将对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施工用水接水工程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业主:金华市第五医院

二、 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区 ,临江东路北侧, 二环西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12761.30 平方米(约合 169.1415 亩),总建筑面积约 20234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3034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72000 平方米。

四、 工作内容:迁建项目施工用水接水工程。

4.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12597元(含税价),工期 20天。

4.2 编制依据: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及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等营改增文件执行(详见附件中的编制说明)。

4.3 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执行综合单价计价模式,竣工结算单价按合同预算的综合单价确定,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根据省、市造价站发布的文件执行调整)。

2、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率按预算编制计取。

3、若有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项目,且本工程预算中有类似项目可参照的,按预算编制口径进行结算;若预算中没有类似项目可参照但可以套用定额的,按预算编制口径进行结算。

4、若有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工程(或暂定主材价项目,暂定综合项目及暂估价项目)无定额可套需甲方签证时,由甲方按实签证列入最终结算价(除税价)。

5、工程量按实计量,由甲方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确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准入资格、相关资质证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用水接水工程能力,工程完工后须通过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验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截止时间:2023428日上午9

地点:金华市第五医院五一路208号信息后勤保障中心 晟元大厦409房间

联系电话:0579-82368580

联系人:杨老师

报名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七、询价当天需提交的材料(注:请携带资料参加会议。具体询价时间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单位谢绝参加询价)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浮率报价单(均须加盖公章)

2、法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书(见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金华市第五医院:

供应商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院组织的施工用水接水工程询价事宜,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日期:         

金华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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