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前医保系统停机的通知

各位患者:

因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将于2022215日上线,上线前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具体如下,如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金华市医保参保人员

一、停机时间

1、业务经办停机时间:1300~2150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因市内医保定点医院服务能力所限需转到杭州、上海、北京的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的患者,可延时3办理。215日起,恢复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业务。网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实时结算停机时间:2120~2150暂停医保结算。

二、门诊

结算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本地门诊“自动报”(不含特慢病)315日开始,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发起报销业务,报销费用将直接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无需到窗口办理; 暂停实时刷卡报销前,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备足所需药品,避免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的不便。

三、住院

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患者住院不受影响,符合出院的患者可先挂账,恢复实时刷卡报销后回医院直接刷卡报销。212日前已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请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三、异地就医“窗口报”

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在异地(金华大市范围外)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请于2022315日以后,到各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需携带资料: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

一、停机时间

1、业务经办停机时间:260~2150暂停医保备案业务,如转外就医、规定病种、出国出境带药等;暂停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浙里办、支付宝等线上医保业务办理。

2、实时结算停机时间:2100~2150暂停医保结算。

二、门诊

结算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医保患者315日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就诊医院重新医保结算;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可按不拆包原则,在210日前补齐至一个月药量,或者去社区开取慢病长处方。

二、住院

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22100时至2150时)费用先行垫付2022315日后(最迟在202312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杭州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为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减少结算手续,尽量不要在210~215日办理出院手续。

浙江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

一、停机时间

1、业务经办停机时间:260~2150暂停医保备案业务,如转外就医、规定病种、出国出境带药等;暂停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浙里办、支付宝等线上医保业务办理。

2、实时结算停机时间:2100~2150暂停医保结算。

二、门诊

结算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停机结束后本人发起报销支付业务(即线上零星报销业务)或者可于2022215日以后(最迟在202212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门(急)诊病历、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省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零星报销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可按不拆包原则,在210日前补齐至一个月药量,或者去社区开取慢病长处方。

三、住院

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22100时至2150时)费用先行垫付20211231日之前省内异地住院的省本级参保人员,停机前要全部办理一次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自费转医保结算;因此导致支付两次住院欺负线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处理。垫付费用可于2022215日以后(最迟在202212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门(急)诊病历、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省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零星报销。

如有不明白之处,请与医保办联系:82368511,695779,69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