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信息
索引号: | 12330700E97116086T-xxgk_30896-2021-10009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2021-11-08 15:11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 | 登记号: |
金华市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表1 表2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主要征收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学生于2021年11月3至10日完成缴费。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
五、特别提醒
1.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登陆“浙里办”APP选择“医疗保障”专区的“档次变更(基本)”模块完成,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金华银行窗口办理。
2.大病选缴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捆绑缴费,请各位参保人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大病选缴保费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人员按选缴一份扣缴。
3.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4.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
5.补助3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待遇视同连续选缴满三年享受。
6.2022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另行公布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400 0579 222
82302960(婺城区)82176239(金东区)82822079(市区)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82309097(婺城区局)83200333(金东区局)82468263(开发区局)82951344(金义新区局)
支付宝缴费入口
浙里办”APP(参保、改档及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