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2014-02-17 11: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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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月十五日下午(遇双休日顺延)为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二、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办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二、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办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