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师(医技人员)管理制度

1、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医师必须根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实习期满时科室要进行考核鉴定,实习医师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应努力学习政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等方面应服从医院安排,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它任务。

3、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在门诊、病房实习时,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牌,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4、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扼要汇报所管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5、新患者住院后,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应立即随上级医师去病房检查患者病情,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

6、实习医师(医技人员)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7、实习医师(医技人员)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疑难危重病倒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8、实习医师(医技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实习医师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9、实习医师(医技人员)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0、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患者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泄露。在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任何处理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