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  进修人员由科教科根据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统一计划和安排。

2、  进修人员准入要求:

21医生: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2医技:中专或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如协作式对口支援医院的进修人员,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接收无选送单位的私人联系进修人员。

3、进修申请流程:

31申请者填写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单位签署意见。

32科教科统筹安排,组织考试和资质审核(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效,符合条件发函。

33进修人员按进修通知书规定时间来科教科报到。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延期应事先来函说明,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4、进修人员:

41进修前由科教科与科室组织岗前培训,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其它必须熟悉的项目,了解科室医疗业务工作程序和要求。

42进修期间:

421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

422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诊疗活动,不享有处方权;不单独值班,不得独立出具诊疗证明及诊断报告,各类医疗文书,均需本院指导老师师签名确认。

423进修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科室对其医德医风、专业技术水平、劳动纪律、身体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继续进修。

424服从管理,尊重上级医师指导,积极参加医院科室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进修任务。

425进修期间不可随意改变进修科室,不能无故中途离开,不得任意延长进修时间。

426进修期间除法宝节假日外无其他假期,病假须有本院保健科证明,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原单位来函说明,本人填写请假条。三天内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般不超过2周)科教科审批备查。凡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者,按自行终止进修处理。

427要爱护各种医疗设备和设施,无故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

428进修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查阅相关病倒资料,但不得带出院外,如用本院资料撰写论文,不得用第一作者署名。

5、进修人员的管理

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计划安排,岗前规章制度培训,日常事务管理,了解进修人员需求协调处理,办理相关手续等。科室负责制订评估进修目标,选定指导老师,指导业务技术提高和业务水平考核。

6、进修结束

进修结束前二周,进修人员填写《进修鉴定表》,作出书面自我鉴定。科主任、指导老师对其医德医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作全面评价和必要的考核。由科主任审签科室鉴定意见,科教科填写医院意见,将鉴定表寄回选送单位。进修人员办妥离院手续,结束进修。